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


    阿婆來高雄看安古,感冒的安古對奶瓶更加興趣缺缺。婆婆將蘋果剖半,拿來兩支湯匙,一支前頭較尖易刮果肉,一支則是專餵嬰兒的塑製軟湯匙,每回吃蘋果,婆婆和我一人刮一人餵。阿婆覺得麻煩,她手拿攪拌用細小湯匙直接刮果肉,新鮮果肉富含鐵質,在顏色轉深前進安古的口。

    彼時,蘋果價格高,阿婆將日用盈餘買一顆蘋果,剖半餵我,剩下不好刮連果皮的僅剩果肉才進阿婆的胃。長大一些,我學阿婆刮果肉餵妹妹。更大一些,還是習慣以湯匙吃蘋果,軟軟綿綿酸酸甜甜。上大學離家後,少吃水果,若買蘋果,清洗後直接連皮吃進肚。漸漸忘記自己曾經如何吃蘋果。

    五個月後的他對固體食物開始感興趣,我嘗試餵他不同食物。每次嘗試新食物,他先皺眉,狀似狐疑,若願意吃第二口,我會在旁發出讚嘆聲鼓勵他。一口一口地,擴張味蕾版圖。他特別喜歡攪成泥的地瓜稀飯,蘋果、香蕉也吃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 我以為他亦能接受感冒藥水。白藥水罐標明香草牛奶口味,紅藥水則是草莓口味,將藥粉與藥水攪拌混勻後,以特殊吸管吸取藥汁順嘴角滴入。他毫不猶豫激烈抵抗,哭聲不足以抵擋苦口的痛楚,發出如獸般低鳴。好不容易吸了一些,隨即吐出,手腳並用揮開滴管。

    一日三回餵藥時間,他苦口,我苦心。他不知道為何媽媽要他吃苦?或者還不明白那味為「苦」,然知曉自己不愛,因此反抗。更可能遺傳自怕苦的我,我至今仍不敢輕易嘗試苦瓜,印象裡與我一樣怕吃苦瓜的妹妹,某日餐桌上便自然而然吃起苦瓜來,我的筷子依然避之遙遙。尤其怕吃藥,到某個年紀,醫生不再開藥粉而改藥丸,在藥丸溶解於水前吞進喉嚨,便能減去不少苦味。見安古抗拒的模樣,才猛然記起藥粉的苦。

    阿婆、外婆或母親拿起湯匙餵只懂張口的我,領我認識某食物的味道,那是酸,這是甜,更多時候五味雜陳。逐漸習慣後,我竟忘卻初次相遇的滋味,忘記自己原來曾是嗷嗷待哺的嬰孩。

※刊於人間福報副刊2014.7.31。

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


   約莫晚上十點,我抱安古回房,僅留一盞昏黃的燈。他需要被環抱走動,口中哼唱有節奏的簡單旋律,最後側躺在我身邊,吸吮乳汁直到睡去。他偶而會翻動身體,尋找適合的姿勢,背對我手腳蜷縮。我自他身後望向他,圓圓頭緊連橢圓身形,呼吸有序。此時我的姿勢與他相同,手腳擺向同一個方向,連蜷曲的弧度亦如此相似。

    他睡到隔天十點,中間醒來三、四次,身體搖動,眼睛緊閉,小嘴微張尋找我的乳房。即便一點點波動,我都會敏感醒來,再度擁著他,讓他以舒適的姿勢側躺在身邊,彎彎如月,但不尖銳。這姿勢讓我想起他還在肚子裡時,產前幾週,我幾乎難以成眠,找不到合適姿勢,唯有側躺,讓肚腹可以倚著床被。腹中的他是夜貓子,十一點後踢著我的肚皮,彷彿說:「媽媽,別睡,陪我玩!」他吸吮我的乳汁,小手撫觸我的乳房,我似可感覺那層已褪去的透明皮膚,輕輕籠罩他,給予他的深夜一些安全感。

    我一直不太有安全感,害怕獨自入眠,直到高中才敢一人睡一間房。在此之前,我都和阿婆同睡,阿婆身上有一股獨特氣味,混雜廚房油煎味與衣服皂香,午後房間、深夜木床、搖晃火車上,我緊靠著她,她身形如月,任我倚靠。她的睡眠時間很短,天未亮便到隔壁廚房開始忙碌,鍋碗瓢盆碰撞聲響與她留下的氣味,繼續伴我入眠。

    大學畢業初入職場來到陌生地,租賃的小套房緊鄰便利商店,夜裡不時傳來「叮咚,歡迎光臨」、「叮咚,謝謝光臨」,機械複製輪播讓入夜後的空寂不那麼令人感到孤單。夜半醒來,我望著通亮便利商店,便能期待白晝來臨。


    正因為自己容易畏懼夜晚,能讓另一人安穩入睡,確實是我不能預料的。安古自醫院返家後,時序由冬轉至春夏,他身上不再裹著厚毯,改換短袖衣褲,身形拉長不少。有時他枕著我的手,母子一同睡去,夜裡的我被手肘酸麻喚醒。我難以熟睡,常睡不飽,卻在望著安古熟睡的背影時,發現自己原來,原來可以是一彎明月。


※刊於人間福報副刊2014.7.24。

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

洗頭記

   小妹與我同父異母,父親和繼母不在家時,就由我幫小妹洗澡。我的年齡比她大九歲,她幼時長得特別瘦小,身高總不及我的胸口。洗久了,小妹便非我幫她洗不可,理由是洗頭時我總是特別小心,盡量不讓水流入她的眼耳。
   先把溫水注滿洗手台,屏棄蓮蓬頭,拿紅色塑膠製勺子,輕輕淋濕她的頭髮,將洗髮精搓揉起泡,再沖洗。我不是一個有耐心的人,但幫小妹洗頭,我總是特別專注。浴室裡我和小妹皆赤裸著身體,在煙霧蒸騰裡洗澡嬉笑,肢體接觸對於我們是如此自然而然。
   不知何時開始,我和小妹不再一起洗澡,她學會幫自己洗頭,甚至也開始幫別人洗頭。小妹國中畢業後,選擇到高職讀美容美髮,在家附近的髮廊當建教生。最初,便是從洗頭開始學起。我偶爾路過美髮店的玻璃櫥窗,看見小妹認真地幫客人搓揉頂上毛髮,便勾起過去幫她洗頭的回憶。
   在美髮店待了一段時日的小妹,學會如何裝扮自己,她在稚氣的臉蛋畫上顏色、穿高跟鞋、染褐色的髮。她的手因為長期洗髮而脫皮,她不愛戴手套,原來細緻的皮膚一層一層在乾濕之間剝落。我不知是否該推門走入給小妹洗頭,阿婆說:「有什麼關係,給她賺零用錢也好。」
   阿婆雖是家庭主婦,但對綁髮這類需要細心耐心的工作卻不擅長,在重要日子,她會帶我們去市場裡的美髮店給人洗頭、綁髮。我們坐在鏡子前,讓阿姨尖利的指甲畫過我們的頭皮,像加調味料似地,尖嘴塑膠瓶裡的水不時潤濕我們的頭髮,小紅盆置於妝台前,裝盛旺盛的泡沫。沖水時,水流撲撲而來,溫熱了頭皮,洗髮精的香味頓時四溢。我們多被剪齊平的瀏海,半長不短的髮編成兩條辮子,因極度用力致使眼角上揚。
   那樣用盡力氣的方式,在今日美髮店已不多見。尤其城市裡,美髮店往兩端去,若不是強調高格調高價位的華美裝潢,便是以低價競爭的大眾髮廊。小妹習藝的美髮店較偏向前者,但因為坐落在小鎮裡平實許多。小店裡大約只有四、五個座位,一個主要設計師,兩、三個學徒,學徒又依先來後到有類似學長姊的模式,小妹是學徒裡最資深的。
   我走進小妹工作的美髮店,坐在指定的位置上。小妹端給我一杯熱茶,領我到美髮店後頭洗髮的位置。現在已少坐洗,大多是躺洗。一如對待所有陌生的客人般,小妹溫柔的指腹搓揉我的頭皮,她念著洗髮精的名字與功能,柑橘花香加強清潔頭皮,玫瑰花香溫潤髮絲,我的頭頂遂成為一座香氣花園。洗過兩遍後,熱毛巾敷上額髮,潤絲精正流過髮尾。我感覺小妹的手比從前大上不少,俐落且迅速反覆滑過頭頂上的一片綠蕪。
   小妹成長的速度彷彿是跳躍的,二十出頭即結婚生子,那個年紀的我仍在情愛與書堆裡埋首。小妹國中畢業即半工半讀,她有時會抓著我的手說,大姊的手好細。我有點羞赧將手抽回,那是一雙翻動書頁多於做家事的手。然而,由於家境不富裕之故,我的讀書生涯時常為工作打斷、再接續,或者並行。在好不容易擠出的餘暇寫稿發表,不認為家人會閱讀那些不能溫飽的文字。
   隔著額前防水的紙張,小妹突然談起我的一篇舊文章,哪裡動人,哪裡難懂,像一個未曾謀面的讀者在眼前現身。原來害羞如我的小妹,曾向我抱怨工作需不斷向客人說話,如今交談溝通已難不倒她。除了言詞,小妹說剪髮更加困難。我難以揣想小妹如何經歷髮量疏密、層次高低,種種剪髮時須克服的關卡,僅能想像自己面對電腦裡空白檔案時,敲下第一個字的疑慮,或者將密麻文字重新修整的困窘。剛開始時,小妹找家人當練習對象,每回剪髮,手指總是會畫破,留下淺淺深深的傷口。傷口逐漸癒合,剪髮對她而言不再如此困難。
   相較於她,我則始終往文字裡去,任世界被現實減去,又在想像裡延伸。直到自己生了孩子,現實與想像的界限變得模糊,我重新幫一個孩子,自己的孩子,洗頭。將他牢牢夾在身體與手肘間,以嬰兒清潔液順時針在他頭頂輕柔塗抹,孩子太小,我洗得戰戰兢兢。倒是小妹比我熟練許多,告訴我要將孩子的耳朵壓住,避免水流入耳。
   小妹知道我個性內向,甚至有些古板。她主動將我的頭髮吹直,又修了一些瀏海,不至太長或太短。最後,微微將我的髮尾吹鬈一些,告訴我:「試試不同的感覺吧。」
※刊於自由時報副刊2014.7.22。

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

衣妝


    百貨公司正逢周年慶,哺乳室旁的專櫃品牌打折,原來只可遠觀的童裝有了可親的價格。我看中一條棉質短褲,衣料柔軟,價格近半,安古卻不願一顧。當我猶豫不決時,專櫃小姐迅速拿來一條滾有格子邊、售價更高昂的褲子,安古原來興趣缺缺的目光被點燃,試圖伸手抓取。即使兩條褲子同時放置在他面前,他依然選擇後者。最後,我選擇他的選擇,掏出比原本預計兩倍的價格買下。內心暗忖,安古已有自己的喜好與品味了。

    比起安古,我對打扮頗遲鈍,直到現在仍不在行。一手帶大我的阿婆年輕時十分妖嬌,黃黑格子套裝搭配珍珠包,鄉間喜宴攝下的照片裡,她的衣著時髦顯眼。當時三、四歲的我擁有同款布料裁剪的洋裝,齊肩頭髮綁成兩條髮束,對於一邊做生意一邊照顧孩子的阿婆而言,洋裝相當便利,無須考慮搭配問題。她總能在菜市場毫不起眼的衣堆裡,找到適合我的衣服,直到現在,躺在衣櫃裡最久未丟棄的,仍是她於小鎮街市買的土黃色風衣。

    阿婆於衣著有獨到眼光,對綁髮卻不太在行,因此我很早學會處理三千煩惱絲。有時紮成馬尾,中間、偏右或左,結上五彩繽紛的髮束;有時是公主頭,利用前圓後尖的工具再翻一捲,於頸邊紮成兩條辮子。這樣繁複多變甚至奇異的頂上風光伴隨我,直到升國中減去長髮為止。據隔壁班好友後來陳述,朝會時她和其他同學便會討論,台前當司儀的我今天又是什麼怪異髮型。升上高年級,女同學們瞬間成熟許多,打扮似大人,身穿上下同套童裝的我,遲遲跟不上她們的腳步。

    母親身處大都會年輕人群聚的西門町,流行風候轉變更替迅速,她對我的打扮一向有意見。我謹慎選擇自己喜愛的小花圖樣長袖衫北上大觀園,被母親棄嫌如抹布,帶我到附近店面買當季最新的服飾。我其實很喜歡母親買的衣服,但總覺得不適合自己,回到鄉鎮後又默默換上熟悉裝束。再如化妝,出生至今,化妝次數十隻手指頭可數,母親曾說:待我再大一些便會懂得如何化妝打扮。如今年過三十的我終究辜負她的期盼。

    多年來,我僅累積一套趨吉避凶的擇衣法則,顏色盡量單一、款式最好簡單,並且接受了這樣的自己。如此不諳衣妝的我想對懷裡的安古說:日後請多多指教了。

※刊於人間福報副刊2014.7.17。

2014年7月10日 星期四

玩具


   我的第一套森林家族是六歲生日禮物,父親與未來的繼母帶我到百貨公司兒童層,任我挑一組玩具。電扶梯上去盡頭處有白色展示架,我仰頭望仿木塑製紅頂房屋,裡頭有大小不一的兔玩偶,依穿著辨別為祖父母、父母及一雙兒女,另外還有幾件簡單家具。儘管要價不菲,父親仍讓我帶走它,並且告訴我,我將有新的家庭、新的母親。

    當時還是獨生女的我擁有不少玩具,絨毛娃娃、芭比一再代替,唯有這套森林家族始終陪伴我。只是灰兔一家六口,後來僅存一大一小,作為主人的我擅自將兔子爸爸變裝為媽媽,命名兔媽與兔咪。童年孤獨午後,我與它們共處依偎,為它們以黏土捏成桌椅,採摘阿婆種植盆栽做菜,撿婆太用剩布料製衣。我時而為母親,時而為孩子,模擬母子相依的日常情節。

    國中好友在生日那天送我一組森林家族櫥櫃組,淺褐色塑膠質料,裝入小巧紙盒裡,我迫不及待放入小木屋裡,阿婆見了嘆氣搖頭,說我怎麼也長不大。此後,有很長一段時間順應升學路與「長大」之故,整組森林家族被我放置在衣櫃深處。

     近來因安古,重新造訪百貨公司兒童樓層,森林家族系列以更龐大規模陳列眼前,除兔子外,尚有猴子、松鼠、羊等十來種動物,小木屋已是基本款,樹屋、沙灘屋、超級市場多彩繽紛場景搭配更高昂價格販售,我總忍不住徘徊逗留,終於在母親節那天,我以安古與猴寶寶相像為由買下一組猴子家庭。確實成為一名母親的我,毋須扮家家酒,在日常裡時時與安古相依。

    安古也有自己的玩具,音樂鈴、絨毛娃娃小花狗與可抓握的垂吊塑膠玩具,當這些玩具皆止不住安古的哭聲時,我便成了最管用的大玩偶。手指不規則晃動如小蛇,嘴巴發出各種聲音,或者環抱他四處走動,總會有那麼一項是安古喜歡的,此時,他會以最迷人笑容回報。

     我時常想起母親,想起童年時我們短暫一年一次相聚,她帶我到百貨公司兒童層,買名牌童裝與任何我想要的玩具,不知如何表達的母親總想以此彌補空白時光。她送我的玩具都佚失了,衣服也早穿不下,環抱安古的我終於明白,我是孩子的母親,亦是母親的孩子,從來被寵愛著。

※刊於人間福報副刊2014.7.10。

2014年7月5日 星期六

讀班雅明(未完)

    許久以來,部落格已經成為我放置已刊文章的處所,平時的閱讀筆記並不太特意放在這裡。然而,今天讀班雅明時,卻希望能做一種筆記,期待永遠是一個未完的筆記,臉書的即時迅速並不適合這樣的筆記,於是我又「回歸」部落格,透過現代書寫——打字的方式,記錄內心偶得與疑問。

    如果依班雅明所認為,抄寫比閱讀更能保留文學本身,或更能體認文字本身,那麼我想要以打字的方式抄寫《單向街》的首篇〈加油站〉:

「真正的文學活動便不可能指望在文學框架之內發生⋯⋯。具有意義的文學效應只會在行動與寫作嚴格交替中產生,它必須培育不顯眼的形式,這些形式比起書籍在傳單、宣傳小冊子、雜誌書評和廣告牌中呈現出的精緻而千篇一律的姿態來,與其在活生生的社群裡發生的影響更相一致。」

打字的感受與以筆抄寫於紙上確實不太相同,我昨日在早餐店裡寫下的新文章,今天打入電腦裡,敘述的方式便自然地改換。文學不在既有的文學框架內發生,那麼它發生於何處呢?我們又應該如何看待既有的「文學框架」?那些宣傳品、文學獎及評論形式與文學本身的關係又是如何呢?

    不久前,一篇以台灣新移民女性小說為主題的論文投稿至《文史台灣學報》獲刊,但我並不認為這篇論文已經結束,而是我目前能處理的程度似乎就到這裡了,我不得不暫停,以致於評審老師的意見我無法完全回應。透過這篇論文,我仍在學習,仍在觀看。於是班雅明在〈禁止張貼!〉所提醒的令人心驚:

「論戰就是用書中的幾句話去毀掉這本書,對這本書研讀得越少越好,只有會破壞的人才會批評。」

「公眾必須不斷被證明是錯誤的,而且要讓他們永遠趕到批評家是他們的代言人。」

今日恰好去美術館看展,作品本身似乎都容易找到相對應的理論,然而「內容與形式融為一體」的作品反而難見。


2014年7月3日 星期四

第一本書


     早上到圖書館憑戶口名簿替安古辦借閱證,領取「閱讀起步走」活動贈送的繪本,為吸引寶寶閱讀,繪本身穿橘色螢光書皮,夾雜黑白分明的內頁。安古趴於榻榻米上,仔細看著眼前五彩繽紛的新玩具。

    這是安古的第一本書,在此之前,我帶他翻閱我的書,也於繪本咖啡館陪他讀繪本,隨手取得宣傳單亦吸引他的目光。他不只看,甚至伸手碰觸揉捏,或者乾脆放入嘴咬。多數時候他躺在我懷裡,由我翻書念讀,指認圖片告訴他事物的名字。有時他十分認真,眼神自左而右來回;有時頗不耐煩,一把將書揮去。

    印象裡,第一本讓我愛不釋手的書是《西遊記》,兒童版精裝上下兩冊,當時認字不多,憑注音符號翻閱多次。童年的家尚是未增建兩層水泥房,我與阿公阿婆同睡,我將一條薄被鋪於深紅地毯上,枕頭倚木頭衣櫥,布置自己的空間,以最舒適姿勢隨孫悟空、唐三藏穿梭盤絲洞,翻越火焰山。

    我還擁有一套十二本漢聲小百科及幾本繪本,它們如今不知流落何方,偶然與它們同時出產的兄弟姐妹相遇時,仍忍不住重新翻閱。為滿足閱讀的欲望,除向同學借書,我開始翻找大人的書,雖不是字字認得,卻偷偷讀完不少情愛小說。多年後在電視節目上發現熟悉身影,竟是彼時印在書頁清純女作家,故事情節雖忘,矛盾情愫猶在。

    知道我愛看書的阿公,告訴我可以憑獎狀換書,為了擁有自己的書,國小段考幾乎卯足勁準備。一張燙金字體獎狀是小鎮書店入門券,面對白色書架上陌生的作者與書名,享受恣意選讀的樂趣。最後痛下決心選定其中一本結帳,坐在阿公摩托車後座的我,緊緊擁著那本書,彷彿失散多年的戀人。與書戀愛不計較多,尤其能夠自己買書時,妹妹警告我,家中有限空間再擠不下過多的書。我時常提醒自己能至圖書館借書便不買,書卻仍愈積愈多。

    可能因為家中大人書皆題上某人何時購於某地的紀錄,每買下一本書,我便於書頁空白處寫下自己的名字,如一個慎重的吻,印在戀人的額髮。安古的第一本書,以晶瑩口水為記。

※刊於人間福報副刊2014.7.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