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5月21日 星期日

從早餐店到早餐店



    有很長的一段時間,我在早餐店寫作。

    這間早餐店的座位不多,外面有四張桌子,裡頭左側是一個偏高的吧檯,右側有兩張桌子,盡頭是一坪左右的小廚房。由於空間不大,假日時常滿座。

    高雄天候溫暖,大部分客人喜歡坐在外頭。我最喜歡的位置是在裡頭,面向外的一張小桌。桌面中間隔著一層玻璃,可以看見老闆收藏的果醬盒。吧檯處懸掛一些小東西,像是鑰匙圈、小包包、圍巾或襪子,還有老闆六歲姪女串的小手鍊,偶而也有便宜的塑膠玩具。寫作順利時,我喜歡買點小東西犒賞自己,用幾個銅板換點小小的歡愉。

    第一次踏進這間早餐店是十五年前的事。當時,我還是對一切充滿好奇大一新鮮人,初來高雄,在地同學帶著我來,從此一試成主顧。一方面是價格不高,對學生來說還算能負擔的範圍。另一方面,餐點都用玻璃或陶瓷餐具裝盛,比如我最愛的奶茶,底層是深紅的茶,上面浮著鮮奶打的奶泡,中間一段是漸層,再搭配自製杯墊,像一幅畫。

    大學畢業後離開高雄,又因緣巧合在七年前回到高雄工作。一到假日,我立刻到早餐店報到。看見雪白奶泡漂浮在紅茶上,就能讓我感到一種甜蜜的安心。有奶茶相伴的我,坐在固定的位子上,翻開書、打開電腦,便是一天中最珍貴的寫作時光。

        早餐店由老闆和她的母親一起經營,老闆人酷酷的、話不多,但會用她的方式關心妳。譬如有次我感冒了,她沒說什麼,卻泡了一杯熱呼呼的柚子茶給我。還有一次,我寫得太忘我,寫到打烊的時間,老闆一面收拾東西,一面對我說:「沒關係,妳慢慢寫,就當是陪我。」這種熟悉卻不黏膩的關係,讓我感到一份自在。

    前年年末,得知老闆懷孕了,早餐店會停業一段時間,也可能從此歇業。我感到有些難過,並且焦慮往後該到哪裡寫作?伴隨失去的焦慮,我寫下《小鎮故事》系列,寫故鄉小鎮裡消失的地景,以及埋藏其中隱微的情感。等到十七篇陸續完成時,早餐店也暫時休息了。

    早餐店停業後,我的寫作開始斷斷續續,像一艘迷航的小船,不斷尋覓能夠暫時停泊的港口。有的早餐店餐點還算可口,但多數使用塑膠及免洗餐具,講究時效,這樣的店無法久留。能夠久坐的早餐店,大多昂貴,沒有能力日日負擔。失去那間早餐店後,我領悟到再沒有一個地方,可以讓我放心待下去。

    每次尋覓新地點時,我仍會習慣繞遠路經過那間早餐店,看看它的招牌還在不在?桌椅是不是還在原地?總是盼望,只要那些東西還在,老闆就有可能重新營業。

    就在去年年中,我再度不死心地繞過去,竟看見那些熟識客人坐在早餐店外,老闆正在吧檯裡收拾東西,一如往常。懷著失而復得的喜悅,我隔天立刻到早餐店報到。

    重新開幕的早餐店,有了一點點改變。原來由老闆和她的母親一起經營的店,孩子交由母親幫忙照顧,店務由老闆獨自包辦。有時,我也會帶著孩子來,如果恰好遇見老闆的母親帶著孫子來探班,兩個孩子便會玩在一塊。我趁著空檔寫作,或乾脆不寫,跟著他們玩,當作是放假。

    沒帶孩子來的時候,店內眾多的聲音也從來不曾干擾我寫作,反而讓我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。我想過,為什麼我習慣寫作的地方不在安靜的圖書館,或不太吵雜的咖啡廳,偏偏是間早餐店?答案可能是因為我一開始寫作的地方,就是在早餐店裡。而那間早餐店不在別處,正是我家。

    大約國小三、四年級時,家裡的牛排館生意越來越差,為了多賺一點錢,阿婆弄來一個攤子,在家門口賣起煎餃。起初,還沒掌握包餃子技巧的我們,龜速般攤開餃子皮、包入內餡,最後在外緣沾上一圈水,上下摺疊、捏皺。一顆餃子的完成往往需要兩、三分鐘,因此,叔叔、小姑姑和放假的我,全被叫來包餃子。日子一久,大家包餃子的速度變快了,十秒左右就可以完成一顆。但隨著生意逐漸有起色,需要的人手有增無減,我的假日從此被牢牢綁在煎餃攤裡。

    即使是小小的煎餃攤,也有各種不同分工。比如準備餡料,大包菜蔬有一定重量,這部分的工作由阿公或叔叔負責。接著是包餃子、下鍋,再由外場的人負責夾餃子、打包給客人。在眾多工作裡,我最喜歡坐在內場包餃子。準備餡料需要力氣,我做不來;下鍋、外場必須親臨燒燙燙的鍋子邊,還要時時隨機應變。只有包餃子時,一旦習慣動作順序,不需跟人互動,手在動,腦袋卻可以空下來發呆。

    發呆時,我透過餃子推演各種劇情,每盤餃子像一座城池,我在心底暗自和其他人比較,誰攻城掠地的速度比較快。又或是從客人的模樣和談話裡,想像八點檔劇情。一次次胡思亂想,陪我度過苦悶的假日早晨。然而,那些故事只存在我的腦海裡,手上沒有筆,寫下的是一顆又一顆的餃子。它們被放進熱騰騰的鐵鍋裡,最後進了不同客人的胃。

    最早一顆餃子賣一點五塊錢,後來變成兩塊錢,再漲到二點五元,現在一顆餃子要價三塊錢。每顆餃子換取的銅板,掉進奶粉罐做成的零錢罐。從口袋裡掏出的零錢,全是油膩膩的銅板。我嫌惡過它們,總覺得自己身上有洗不掉的油煙味,不能像其他同學,可以在假日時穿上乾淨、美麗的衣服出去玩。

        我曾對一位長輩說,不管將來做什麼,絕不要在早餐店工作。那位長輩淡淡回我:「通常,妳越想逃開的,就越逃不掉。」

       長輩的話對了一半。我確實在早餐店裡「工作」,一個字一個字排列、堆疊,換取微薄的稿費。但我並不想逃,它是我最喜歡、也做過最長久的事。

※刊登於《聯合文學雜誌》五月號「文學生活」。放一張沒有被選中的照片。


沒有留言: